關于《關于加強本市政府投資項目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關于《關于加強本市政府投資項目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一、《通知》修訂的背景是什么?
??根據(j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發(fā)〔2018〕34號)、《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我市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滬委發(fā)〔2019〕12號)、《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加強中央預算內投資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發(fā)改投資〔2019〕220號)等文件精神,2019年我委制訂了《關于加強本市政府投資項目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滬發(fā)改規(guī)范〔2019〕14號),該文件于近日到期。為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和制度創(chuàng)新,強化項目成本效益分析,加強政府投資成本管控,擬結合實際予以修訂。
??二、《通知》修訂的主要依據(jù)是什么?
??推進成本預算績效管理改革,是貫徹落實中央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建立現(xiàn)代財政制度的重要舉措,是市委、市政府部署推進的重點改革工作。2023年,市政府辦公廳印發(fā)了《上海市加強成本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方案》(滬府辦發(fā)〔2023〕16號),要求加強重大項目成本管控。之后,我委根據(jù)要求,積極開展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和社會事業(yè)項目的成本預算績效分析試點。2024年,本市全面推開成本預算績效管理,我委在梳理總結試點經(jīng)驗的基礎上,研究健全政府投資項目的成本預算績效管理制度,把全過程成本績效管理作為提高政府投資效益和加強項目監(jiān)管的重要手段。
??三、《通知》的適用范圍和實施期限?
??《通知》適用于本市所有政府投資項目,有效期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9年3月31日。
??四、《通知》的主要考慮是什么?
??第一,績效管理與項目管理充分銜接。項目單位在編制可研報告時,同步填報績效目標,經(jīng)行業(yè)主管部門初審后,隨可研報告一并報送投資主管部門,由評估機構一并開展評估工作。投資主管部門在批復可研報告的同時,同步審核確定績效目標,并與批復文件一并下達。在項目推進過程中,投資主管部門結合日常管理工作對績效目標實現(xiàn)情況進行跟蹤監(jiān)控,及時改進問題,宣傳推廣經(jīng)驗??冃гu價工作結合項目驗收等工作開展,投資主管部門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選擇部分項目開展重點評價。
??第二,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成本管控。在規(guī)劃編制階段,對重大項目開展成本效益分析,算好資金賬、土地賬、效益賬,增強規(guī)劃的可實施性和經(jīng)濟性。在項目建議書和可研報告階段,進一步深化優(yōu)化建設方案,突出項目的適用性和財政可負擔性。對于投資特別巨大、工程復雜多變、影響廣泛深遠的重大項目,可單獨開展成本效益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