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財政局主要職能
上海市財政局是本市負責財政管理和監(jiān)督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能包括:
1.貫徹執(zhí)行財政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市實際,研究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草案和政策;組織起草稅收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草案、實施細則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
2.擬訂本市財稅發(fā)展戰(zhàn)略、規(guī)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參與分析預測本市宏觀經濟形勢,參與擬訂本市宏觀經濟政策,并向有關部門提供財政預算執(zhí)行情況;逐步健全包括政府公共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障預算和其他預算的綜合預算管理體系;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zhí)行市政府與區(qū)縣政府、政府與企業(yè)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yè)發(fā)展的財稅政策。
3.承擔政府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政府財政資金管理。負責編制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zhí)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報告預算及其執(zhí)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擬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及時、準確地撥付預算資金。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4.制定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按分工負責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管理,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的監(jiān)督管理,負責財政票據管理。管理彩票市場,審批彩票發(fā)行和銷售方案,按規(guī)定管理彩票資金。
5.擬訂和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財政資金的撥付與管理,負責總預算會計的核算,負責國庫現(xiàn)金管理。負責擬訂本市政府采購制度并監(jiān)督管理。負責行政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管理和銀行賬戶的管理,負責公務車輛控購管理。
6.組織實施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guī)章制度,按規(guī)定管理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執(zhí)行統(tǒng)一規(guī)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7.參與擬訂產業(yè)政策、基建投資、勞動工資、價格、經濟貿易、特定信用擔保、外匯、科技、教育、住房、社會保障等政策和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地方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監(jiān)督管理各項社會保障基金市級財政專戶。
8.審核和匯總編制本市國有資本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級企業(yè)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財務制度,按規(guī)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9.辦理和監(jiān)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fā)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及使用;參與擬訂市政府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監(jiān)督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執(zhí)行,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擬訂本市財政支出績效管理的制度和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績效評價工作。負責農業(yè)綜合開發(fā)管理。
10.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負責外國政府以及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與本市的知識合作和貸款項目及其財務監(jiān)督管理。
11.執(zhí)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擬訂和執(zhí)行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辦法,防范財政風險。統(tǒng)一管理政府外債,并執(zhí)行基本管理制度。
12.負責管理會計工作,監(jiān)督和規(guī)范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負責會計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機構的設立審批和監(jiān)督管理,監(jiān)督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的執(zhí)法行為。
13.監(jiān)督檢查財稅法規(guī)、政策的執(zhí)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稅管理的建議。
14.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15.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015年上海市財政局預算編制說明
上海市財政局部門預算是包括上海市財政局本部以及下屬5家預算單位的綜合收支計劃。
本部門中,行政單位2家,事業(yè)單位4家。
2015年,上海市財政局部門預算支出總額為23,155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預算23,103萬元。財政撥款支出預算中,基本支出10,653萬元;項目支出12,450萬元。財政撥款支出主要內容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科目21,401萬元,主要用于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基本支出,國庫集中收付銀行代理費、財政票據管理經費、信息化建設經費等項目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科目1,070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經費、機關事業(yè)單位退休人員活動經費等支出。
3.“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科目250萬元,主要用于繳納在職人員醫(yī)療保險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381萬元,主要用于繳納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支出。
2015年部門財務收支預算總表 | |||
編制部門:上海市財政局 | 單位:元 |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
項目 | 預算數(shù) | 項目 | 預算數(shù) |
一、財政撥款收入 | 231,029,178 |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 214,460,390 |
1.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 231,029,178 |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 | 10,703,860 |
2.政府性基金 | 三、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 2,552,892 | |
二、事業(yè)收入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3,836,976 | |
三、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 | |||
四、其他收入 | 524,940 | ||
收入總計 | 231,554,118 | 支出總計 | 231,554,118 |
2015年部門財政撥款支出功能分類預算表 | ||||||
編制部門:上海市財政局 | 單位:元 | |||||
項目 | 財政撥款支出 | |||||
功能分類科目編碼 | 功能分類科目名稱 | 合計 | 基本支出 | 項目支出 | ||
類 | 款 | 項 | ||||
201 |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 214,011,494 | 90,140,386 | 123,871,108 | ||
201 | 06 | 財政事務 | 214,011,494 | 90,140,386 | 123,871,108 | |
201 | 06 | 01 | 行政運行 | 81,324,230 | 81,324,230 | |
201 | 06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 79,994,062 | 79,994,062 | |
201 | 06 | 04 | 預算改革業(yè)務 | 790,000 | 790,000 | |
201 | 06 | 05 | 財政國庫業(yè)務 | 6,643,000 | 6,643,000 | |
201 | 06 | 07 | 信息化建設 | 5,780,920 | 5,780,920 | |
201 | 06 | 50 | 事業(yè)運行 | 8,816,156 | 8,816,156 | |
201 | 06 | 99 | 其他財政事務支出 | 30,663,126 | 30,663,126 | |
208 | 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 | 10,703,860 | 10,134,972 | 568,888 | ||
208 | 05 | 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 | 10,703,860 | 10,134,972 | 568,888 | |
208 | 05 | 01 |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 | 10,512,204 | 10,026,996 | 485,208 |
208 | 05 | 02 | 事業(yè)單位離退休 | 125,256 | 107,976 | 17,280 |
208 | 05 | 99 | 其他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支出 | 66,400 | 66,400 | |
210 | 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 2,502,192 | 2,442,192 | 60,000 | ||
210 | 05 | 醫(yī)療保障 | 2,442,192 | 2,442,192 | ||
210 | 05 | 01 | 行政單位醫(yī)療 | 1,822,596 | 1,822,596 | |
210 | 05 | 02 | 事業(yè)單位醫(yī)療 | 619,596 | 619,596 | |
210 | 99 | 其他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 60,000 | 60,000 | ||
210 | 99 | 01 | 其他醫(yī)療衛(wèi)生支出 | 60,000 | 60,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811,632 | 3,811,632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811,632 | 3,811,632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積金 | 3,811,632 | 3,811,632 | |
合計 | 231,029,178 | 106,529,182 | 124,499,996 |
2015年部門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預算表 | ||
編制部門:上海市財政局 | 單位:元 | |
項目 | 財政撥款基本支出 | |
經濟分類類級科目編碼 | 經濟分類類級科目名稱 | |
301 | 工資福利支出 | 59,738,626 |
302 | 商品和服務支出 | 32,358,452 |
303 |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 13,946,604 |
304 | 對企事業(yè)單位的補貼 | |
305 | 轉移性支出 | |
307 | 債務利息支出 | |
309 | 基本建設支出 | |
310 | 其他資本性支出 | 485,500 |
399 | 其他支出 | |
合計 | 106,529,182 |
2015年上海市財政局“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表 | |||
單位:萬元 | |||
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公務接待費 |
404.3 | 221.7 | 116.9 | 65.7 |
2015年上海市財政局“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上海市財政局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合計為404.3萬元,包括市財政局本部以及下屬5家與市級財政有經費領撥關系的預算單位2015年使用市級財政撥款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
2015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221.7萬元,主要安排機關及下屬預算單位人員的國際合作交流、重大項目洽談、境外培訓研修等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116.9萬元,主要安排編制內公務車輛的報廢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內因公出差、公務文件交換、日常工作開展等所需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2015年公務接待費預算65.7萬元,主要安排全國性專業(yè)會議、國家重大政策調研、專項檢查以及外事團組接待交流等執(zhí)行公務或開展業(yè)務所需住宿費、會場費、交通費、伙食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