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發(fā)〔2021〕20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本市進行防空警報試鳴的通告
??為進一步增強廣大市民的國防觀念和民防意識,檢驗本市防空警報設(shè)施的完好率和鳴放防空警報的能力,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上海市防空警報管理辦法》的有關(guān)規(guī)定,定于今年9月18日(全民國防教育日)在本市進行防空警報試鳴?,F(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報試鳴的時間
??9月18日(星期六)上午11時35分至11時58分。
??二、防空警報試鳴的范圍
??在全市范圍(除浦東、虹橋國際機場地區(qū)外)。
??三、防空警報試鳴的形式
??11時35分至38分,試鳴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復3遍為1個周期,時間3分鐘。
??11時45分至48分,試鳴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反復15遍為1個周期,時間3分鐘。
??11時55分至58分,試鳴解除警報,長鳴3分鐘。
??在試鳴防空警報的同時,通過市預警信息發(fā)布中心、上海電視臺新聞綜合頻道、上海人民廣播電臺交通頻率和手機短信,發(fā)布防空警報信息。
??四、防空警報試鳴的組織
??防空警報試鳴工作由市民防辦負責組織實施。
??防空警報試鳴前,請各新聞單位及地鐵、公交、相關(guān)公共信息發(fā)布載體廣泛進行宣傳,各區(qū)組織開展相關(guān)宣傳并落實防空演練預案。
??防空警報試鳴時,請各區(qū)、各類學校結(jié)合疫情防控要求,組織城鎮(zhèn)居民、學校師生進行防空演練。
??防空警報試鳴期間,請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市民、過往人員積極配合,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