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本市進行防空警報試鳴的通告
滬府發(fā)〔2023〕6號
為進一步增強廣大市民的國防觀念和人防意識,檢驗本市防空警報設施的完好率和鳴放防空警報的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上海市防空警報管理辦法》,本市定于今年9月16日(全民國防教育日)進行防空警報試鳴?,F(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報試鳴的時間
??9月16日(星期六)上午11時35分至11時58分。
??二、防空警報試鳴的范圍
??全市范圍(除浦東國際機場、虹橋國際機場地區(qū)外)。
??三、防空警報試鳴的形式
??11時35分至38分,試鳴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復3遍為1個周期,時間3分鐘。
??11時45分至48分,試鳴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反復15遍為1個周期,時間3分鐘。
??11時55分至58分,試鳴解除警報,長鳴3分鐘。
??在試鳴防空警報的同時,通過市預警發(fā)布中心、上海廣播電視臺新聞綜合頻道、FM105.7上海交通廣播(上海應急廣播)等平臺發(fā)布防空警報信息。
??四、防空警報試鳴的組織
??防空警報試鳴工作由市國動辦負責組織實施。
??防空警報試鳴前,請各新聞單位和地鐵、公交等相關公共信息發(fā)布載體進行廣泛宣傳,請各區(qū)組織開展相關宣傳并落實防空演練預案。
??防空警報試鳴期間,請各區(qū)、各類學校組織城鎮(zhèn)居民、學校師生進行防空演練;請各部門、單位和廣大市民、過往人員積極配合,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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