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fā)日期:2023-12-11 發(fā)布日期:2023-12-20 滬府〔2023〕64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行政學院工作條例〉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滬府〔2023〕64號
各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jīng)評估,市政府決定,廢止《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行政學院工作條例〉的實施意見》(滬府發(fā)〔2012〕28號)。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