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14次會議經(jīng)表決,決定免去陸正華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職務;任命劉華為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免去王祖德的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