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發(fā)〔2004〕54號
各區(qū)、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市人民政府決定: 任命謝黎明為上海市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局局長。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