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日期:2008-08-26
滬府辦發(fā)〔2008〕35號
各區(qū)、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jīng)研究,市政府同意第四屆上海仲裁委員會由下列同志組成: 主 任:徐 強(qiáng) 副主任:盧 方 王新奎 張忠玉 汪康武 委 員:(按姓氏筆畫為序) 方惠萍 呂紅兵 陳志興 季文冠 張 寧 沈曉蘇 龐 元 菅和平
秘書長:汪康武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二○○八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