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日期:2013-10-28
滬府發(fā)〔2013〕78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延長《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暫行規(guī)定》有效期的通知
各區(qū)、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暫行規(guī)定》(滬府發(fā)〔2011〕75號)經評估需繼續(xù)實施,有效期延長至2015年9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