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27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14年12月24日市政府第7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生效。
市長 楊雄
2015年3月30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管理辦法》的決定
(2015年3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7號公布)
經研究,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管理辦法》(2013年9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公布)。
本決定自2015年4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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