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意見的適用對象?
??答:本意見適用于在普陀區(qū)依法設立、經營狀態(tài)正常、信用記錄良好,并符合區(qū)域產業(yè)導向的企業(yè)、機構和企業(yè)、機構內個人。
??2、本區(qū)對獲得國家級、市級政府質量獎的企業(yè)、機構,可給予什么獎勵?
??答:對獲中國質量獎的企業(yè)、機構,給予獎勵100萬元;獲中國質量獎的個人,給予獎勵20萬元。對獲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yè)、機構,給予獎勵50萬元;獲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個人,給予獎勵10萬元。
??對獲上海市市長質量獎的企業(yè)、機構,給予獎勵100萬元;獲上海市市長質量獎的個人,給予獎勵10萬元。對獲上海市質量金獎的企業(yè)、機構,給予獎勵50萬元;獲上海市質量金獎的個人,給予獎勵5萬元。
??3、本區(qū)對獲得“上海品牌”認證的企業(yè)、機構,可給予什么獎勵?
??答:對獲“上海品牌”認證的企業(yè)、機構,給予獎勵30萬元,再認證每次給予獎勵10萬元。同一企業(yè)、機構有多個品牌產品或服務獲“上海品牌”認證的,按各品牌分別進行獎勵。
??4、本區(qū)對參與各級標準制修訂的企業(yè)、機構的資助方式?
??答:對參與制(修)訂國際、國家、行業(yè)、地方標準的,第一起草企業(yè)、機構分別給予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非第一起草企業(yè)、機構,分別按對應標準支持的50%執(zhí)行。對主導制定團體(聯(lián)盟)標準,并被本市市區(qū)兩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采信使用的企業(yè)、機構,給予獎勵10萬元。
??5、本區(qū)獲評專利授權的資助方式?
??答:對獲得國內、港澳臺地區(qū)或通過國際專利合作條約(PCT)獲得國外發(fā)明專利授權的企業(yè)、機構,按每件分別給予資助,資助總額不超過20萬元。
??6、本區(qū)對獲得“馳名商標”的企業(yè)、機構,可給予什么獎勵?
??答:對自有商標獲“馳名商標”認定的企業(yè)、機構,給予獎勵50萬元。